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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秩序:“观湖园杯”2010年度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五届职工足球友谊联赛 活动秩序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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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,丰富企业职工的文化体育生活,增强开发区凝聚力,加强企业职工之间交流与沟通,激发和鼓舞广大职工群众热爱开发区、建设开发区的热情,区工会拟举办“观湖园杯”2010年度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届职工足球友谊联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本次职工足球联赛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主办,武汉市足球协会,武汉体育中心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承办,和记黄埔地产协办。为了保障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,组成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足球友谊联赛组委会,组委会人员名单如下:
主 任: 潘德新(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主席)
副主任: 易国庆(武汉体育中心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)
委 员: 田东风(武汉体育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工会主席)
吴 超 (和记黄埔地产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经理)
杨 勇 (武汉体育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俱乐部经理)
李仁春 (武汉经济开发区工会联合会办公室主任)
傅 婷 (和记黄埔地产武汉江汉北有限公司主任)
胡剑虹 (武汉市足球协会竞赛部部长)
金泽高 (开发区第五届职工足球友谊联赛裁判长)
二、竞赛时间
2010年6月22日至7月17日,每周星期二、四、日为比赛日。
星期二:17:30-19:00
星期四:17:30-19:00
星期日:14:20-15:50和16:00-17:30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
三、竞赛地点
武汉体育中心足球训练场
四、参赛范围和要求
1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、机关均可组队报名参赛;参赛队可由领队1名、教练1—2名、运动员可由20---30人组成;
2、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册在职员工,不得冒名顶替,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单位参赛资格;
3、参赛单位应在6月13日前将报名表及参赛运动员资料及近期登记照片2张(加盖单位公章),报送组委会进行资格审核及备案;
4、报名截止后,参赛单位不得中途增报、更换,没有报审登记照片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;
5、各单位须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办理意外伤害险。
五、竞赛规则
l、本次比赛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《足球竞赛规则》。
2、采取分级分组单循环比赛方式进行。2009年联赛获得前六名的参赛单位列为甲级,编为A组,其他参赛单位为乙级并抽签分为B、C、D组。(甲级A组以2009年联赛名次为小组序号不再抽签,采取单循环比赛办法进行本届联赛。甲级A组在下一届联赛不降级;乙级B、C、D组以抽签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,B、C、D组第一的球队在下一届联赛中晋升为甲级。)
3、参赛队应备有两套深浅颜色不同、号码统一的比赛服,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与同队队员及对方队员有明显区别。比赛服背后、胸前及短裤必须印有号码。场上队长必须佩带队长袖标。
4、运动员在全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黄牌累计达三张,或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一张红牌,自然停赛一场。
5、在比赛中,若双方在规定时间内为平局时,可直接互罚点球决出胜负。
6、运动员应穿着布面胶鞋或平底足球鞋上场参赛,且运动员上场比赛时不应佩带有可能伤及自己或对方的饰物。
7、比赛使用五号足球,上、下半场比赛时间各40分钟,中间休息时间不超过15分钟。换人不限,换下运动员可再次替换上场参赛。
8、参赛单位按比赛时间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赛场,并向裁判提交上场队员名单和替补队员名单。未列入正式上场参赛名单不得替补上场,参赛运动员和替补席上就座的人员要服从裁判,听从组委会的管理。超过规定比赛时间15分钟而未抵达赛场的参赛队应被视为弃权判对方3比0获胜。
六、裁判工作
本次比赛裁判长、裁判员均由武汉市足球协会选派。
七、奖励
1、本次比赛以友谊、参与、健身、娱乐为目的,不计成绩,不设奖励;
2、评选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、“勇于拼搏奖”、优秀组织奖若干名,授予奖牌;
3、评选“最佳阵容”、“最佳运动员”、“最佳射手”、“最佳守门员”、“最佳教练员”、“最佳裁判员”,颁发荣誉证书;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