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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开发区职工游泳比赛规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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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主办单位
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
二、承办单位
武汉体育中心发展有限公司
三、日期与地点

2009年8月22日8:30在武汉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。
四、参赛单位
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各企业单位
五、竞赛项目
男子自由泳组:50米、100米
男子蛙  泳组:50米、100米
女子自由泳组:50米、100米
女子蛙  泳组:50米、100米
男子仰  泳组:50米
女子仰  泳组:50米
自由泳接力:4X50米
六、参加办法
(一)参赛资格:凡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,必须是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企业单位正式职工,运动员报到时需带身份证原件、2009年第一季度社保单或者2009年劳动用工合同,经赛会审查合格后方可参赛。
(二)参赛名额:每人限报一项(不含接力)、每个单位每项限报2人。
(三)比赛年龄组:本次比赛分为4个年龄组。
1、29岁及以下(1980年12月31日前出生)
2、30岁—39岁(1970年1月1日至1979年12月31日)
3、40岁—49岁(1960年1月1日至1969年12月31日)
4、50岁以上(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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